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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023)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第2次徵件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2年4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43304號函辦理。
二、本府前於111年12月7日屏府教學字第11170346400號函(諒達)辦理旨案第1次徵件竣事,現國教署為增加提供國中小學生暑假期間英語學習機會,並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辦理旨揭活動第2次徵件作業,並預計補助50校,相關期程臚列如下:
(一)教育訓練時間:112年7月9日(星期日)下午1時起至7月14日(星期五)。
(二)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2年7月15日(星期六)至7月28日(星期五)。
三、請貴校踴躍申請旨揭活動,並依旨揭活動辦理方式及經費補助說明,將學校將申請資料(1式3份)於112年4月14日(星期五)前函送本府教育處,電子檔請同步傳送至:a002467@oa.pthg.gov.tw。
四、貴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國教署第1次核定補助辦理本活動,則不再重複補助。
五、檢附旨案計畫之辦理方式及補助經費說明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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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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