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請有參加書法比賽的同學注意,並詳閱附件內容。
說明:
一、本府114年9月2日屏府教終字第11402398681號函諒達。
二、本案修正書法類現場書寫相關期程,簡述如下:
(一)通知取得現場書寫權同學參加現場書寫日期,原訂於114年(以下同)10月7日(二),調整為10月9日(四)。
(二)書法類獲現場書寫權者現場書寫日期,原訂於10月15日下午1時報到,調整為10月18日(六)上午9時報到。
(三)書法類現場書寫成績公布,原訂於10月17日(五),調整為10月21日(二)。
三、請以本次隨文檢附之實施計畫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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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9-10|
{{ $t('FEZ005') }} 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