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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公告訊息

公告:屏東一區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適性轉學實施計畫與簡章

{{ $t('FEZ002') }} 教務處|

申請之資格及條件:

凡就讀屏東縣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及進修部之學生除外)因學習適應(性向、興趣)問題者,得報名申請。

 

申請原則:

每一學生僅可申請一所學校(綜合型高中或技術型高中),並限一科報名,且以一次為限。

 

申請日期與地點:

報名日期:114  12  08 (星期一 114  12  12 (星期五)

報名地點:教務處註冊組。

 

申請應繳文件:

學生申請適性轉學,應填具家長(監護人)同意簽名之申請書(如附表一),並檢附下列文件辦理。

(1)經導師及輔導教師簽名之適性輔導資料表(含高中職適性輔導相關資料,如附二),其內容包括生活、學習及生涯等輔導。

(2)讀書計畫( A4 格式繕打,內容至少包含轉學動機、補修學分規劃、在校學習規劃及未來規劃等,如附表三)

(3)第一學期兩次定期評量成績單。

(4)獎懲紀錄表及出缺勤紀錄表。學校應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彙整後,送本會審查。

 

其它詳細資訊請參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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