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申請之資格及條件:
凡就讀屏東縣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及進修部之學生除外)因學習適應(性向、興趣)問題者,得報名申請。
申請原則:
每一學生僅可申請一所學校(綜合型高中或技術型高中),並限一科報名,且以一次為限。
申請日期與地點:
報名日期:114 年 12 月 08 日(星期一) 到 114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五)
報名地點:教務處註冊組。
申請應繳文件:
學生申請適性轉學,應填具家長(監護人)同意簽名之申請書(如附表一),並檢附下列文件辦理。
(1)經導師及輔導教師簽名之適性輔導資料表(含高中職適性輔導相關資料,如附二),其內容包括生活、學習及生涯等輔導。
(2)讀書計畫(以 A4 格式繕打,內容至少包含轉學動機、補修學分規劃、在校學習規劃及未來規劃等,如附表三)。
(3)第一學期兩次定期評量成績單。
(4)獎懲紀錄表及出缺勤紀錄表。學校應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彙整後,送本會審查。
其它詳細資訊請參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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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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