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10年12月14日屏府人給字第11059283300號函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下稱基管會)110年12月10日台管業一字第110161804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基管會暫以107年1月1日生效之待遇標準修正旨揭繳納金額對照表,如111年度軍公教人員待遇支給標準經主管機關調整,將配合修正並另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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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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