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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公告彙整一

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自111年1月1日調降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 110 年 11 月 4 日屏府人給字第11053453200號辦理。
二、依公保法第 48 條規定,公保年金規定目前僅適用於「私立學校被保險人」及「離退給與法令未定有月退休(職、伍)給與,亦未定有優惠存款制度者(但法定機關編制內有給之民選公職人員及政務人員不適用)」。

三、本校公教人員係屬「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自明( 111 )年 1 月 1 日起公保保險費率將由現行 8.28%調降為 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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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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