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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公告彙整一

行政院推動「投資青年就業方案(108-111年)」

{{ $t('FEZ001') }} 廖懿璇

{{ $t('FEZ002') }} 輔導室|

行政院推動「投資青年就業方案(108-111)

 

  1. 請有意願接受政府就業服務之應屆畢業生,於111731日前,填寫「110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申請接受政府就業服務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並寄至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資工系教育行政資訊系統研發中心,以完成申請程序。
  2.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配合行政院推動「投資青年就業方案(108-111)」之「伍、具體措施」項下之「四、就業服務」、「()強化就業媒合服務」內容,自110年起,每年提供有意願接受就業服務之應屆畢業生個人資料予勞動部,再由勞動部各地就業中心,主動聯繫與關懷畢業生就業狀況,並提供專人客製化就業服務。
  3. 倘有資料填寫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育行政資訊系統研發中心(電話:049-2910960分機37903793;電子信箱:highschool@ncnu.edu.tw);倘對本方案之執行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方小姐(電話:02-89956050)
  4. 相關訊息亦可洽輔導室資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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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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