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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公告彙整一

花蓮縣/科教館科展遴聘中小學教師評審委員

{{ $t('FEZ001') }} 黃聖涵

{{ $t('FEZ002') }} 教務處|

花蓮:

說明:
一、該縣第63屆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評審辦理時間如下:
(一)審查:
1、現場審查:112年4月28日(星期五)9時至17時。
2、審查會議:112年4月28日(星期五)9時。
(二)該縣第63屆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科別如下:
1、國小組
(1)數學科。(2)物理科。(3)化學科。(4)生物科。(5)地球科學科。(6)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含機械/能源/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7)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化學工程/生物科技/食品科學/環境科學(工程)/材料)。
2、國中組
(1)數學科。(2)物理科。(3)化學科。(4)生物科。(5)地球科學科。(6)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含機械/能源/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7)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化學工程/生物科技/食品科學/環境科學(工程)/材料)。
二、推薦條件及說明如下:
(一)五年內曾榮獲全國科學展覽佳作以上獎項之指導老師。
(二)當屆如獲聘任該縣科學展覽會之評審,不得重複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
(三)當屆指導學生或三等親內之血緣、姻親參加該縣科學展覽或學校科展之教師,不得擔任該縣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
三、請貴校依上開科別推薦評審,並於112年1月18日(星期三)前,依「花蓮縣第63屆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21評審委員推薦名單」(如附件)格式填復後函送本府教育處賡續辦理推薦事宜。

 

科教館:

說明:
一、為遴聘中華民國第63屆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評審委員,請推薦貴校符合資格之教師,俾利該館後續辦理相關事宜。
二、推薦條件如下:
(一)任教於中小學校之合格專任教師,且曾指導學生進入全國科學展覽會累計3屆。
(二)當屆已任地方科學展覽會之評審人員,不得重複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
(三)當屆曾指導學生參與地方科學展覽會之教師,不得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
(四)當屆同組同科內有同校作品參加全國科學展覽會之教師,不得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該作品同科之評審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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