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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公告彙整一

轉知勞動部函「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8條規定解釋令,請查照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2月4日總處培字第1120011100號函轉勞動部112年1月19日勞動條4字第1120147501B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1679-12-01|

{{ $t('FEZ004') }} 2023-02-16|

{{ $t('FEZ005') }}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