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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公告彙整一

112學年度新住民子女「優秀獎學金」及「清寒助學金」申請計畫

{{ $t('FEZ002') }} 教務處|

申請資格:新住民子女

申請時間:113年2月16日(星期五)至113年2月22日(星期四)至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申請項目:

  1. 優秀獎學金

申請資格:國中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優等或90分以上、高中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優等或90分以上

‚檢附文件:申請表、上學期成績單、報名日起1年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內容須有申請學生及其父母雙方「詳細記事」,並記載有本人及父母姓名、父母結婚登記及原生國籍等資料),若父或母若尚未設籍,則需檢附近期申請且有效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1. 清寒助學金(低收或中低收身分)

申請資格:國中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乙等或70分以上、高中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乙等或70分以上

‚檢附文件:低收或中低收證明、申請表、上學期成績單、報名日起1年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內容須有申請學生及其父母雙方「詳細記事」,並記載有本人及父母姓名、父母結婚登記及原生國籍等資料),若父或母若尚未設籍,則需檢附近期申請且有效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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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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