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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公告彙整一

國立屏東大學辦理原住民族語言屏東學習中心112 學年第2學期原住民族語言學分班、學習班招生簡章事宜

{{ $t('FEZ002') }} 教務處|

國立屏東大學辦理原住民族語言屏東學習中心112 學年第2學期原住民族語言學分班、學習班招生簡章事宜

說明----「學分班」及「學習班」資訊:

()課程週期:113219()起至622();一共18 週;各班上課日期與時間詳如附件。

()上課地點:該校屏師校區敬業樓及其校外場地(詳如附件)

()招生對象:

1、學分班需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歷。

2、學習班不受年齡、學歷限制。

3、對排灣族、魯凱族、布農族、阿美族、卡那卡那富族 及拉阿魯哇族等語言有意學習或擔任族語教學之人士。

三、報名網址: ()學分班:https://forms.gle/4DMt1Ddi7D8f9Bsq5 ()學習班:https://forms.gle/cJM2pn6N67SnZoZ49

四、本計畫受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課程無需收取任何費用; 參加學分班之學員於報名時需繳交新臺幣1,000元保證金, 研習期間因故無法上課,需提出證明請假(含事假、病 假、公假、公出),請假時數超過授課總時數3分之1(即 12小時)者,保證金解繳國庫且不發給學分證明。

--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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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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