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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公告彙整一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9與12年級學期補考重要事項與國中自然科題庫公告

{{ $t('FEZ002') }} 教務處|

1.請參加補考的同學著學校制服攜帶學生證應考。

2. 煩請參加補考者,請一律自備相關文具與證件飲用水不可攜帶入試場

3. 請同學於考試開始前5分鐘至該考科指定地點等候請應考同學進入試場後務必於簽到表上簽名,並按監考老師指定位置就坐。

4. 補考僅限段考科目

5. 補考期間各科目不得攜帶相關教科書/講義/考卷/紙張、手機或任何電子設備進入試場,亦不得找他人代考。違者該科不予計分,並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懲處。

6. 考試開始20分鐘後不得進入試場應考

7. 補考須知:未能於補考規定日期到考者,不得於事後要求進行補考

8. 作答時,請務必填寫113學年度第二學期的班級、座號、及姓名。字跡須力求清晰。

考試地點與日程,敬請參閱附件[國中9年級自然科題庫亦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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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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