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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公告彙整一

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5年單親培力計畫

{{ $t('FEZ002') }} 教務處|

15年單親培力計畫自115224日至115325日,受理獨自撫養未滿18歲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未滿18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許小姐:02-2321-2100119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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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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