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1.申請條件:
(1)設籍屏東縣,具原住民身分,表現優良之在學學生。
(2)家境清寒者優先推薦。
(3)最近一學期(114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各科均及格。
(4)品行端正、奮發向上、並具具體優良事蹟。
(5)受獎學生須親自製作感謝卡致贈捐贈單位,內容須誠懇用心
2.申請文件
(1)申請表,並附近期清晰半身照片。
(2)114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及學費繳納證明。
(3)最近3個月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清寒證明(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5)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應屆畢業生需檢附畢業證書或入學證明)。
(6)其他資料:如獎狀、證照、手冊等。
請符合資格欲申請同學,於7月10日(週五)前備齊申請文件送至教務處幹事,以利彙整提報。
因申請名額有限,如超出逕依身分別、成績排序。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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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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