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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公告彙整二

屏東縣政府向教師、學生及家長宣導有關110年國中教育會考事宜

{{ $t('FEZ001') }} 試務組

{{ $t('FEZ002') }} 教務處|

屏東縣政府向教師、學生及家長宣導有關110年國中教育會考事宜
說明:
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3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35149號函辦理。
2.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4條規定,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3.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s://cap.rcpet.edu.tw/)-「歷屆試題」專區,教師、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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