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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公告彙整二

有關113年國中教育會考事宜宣導

{{ $t('FEZ002') }} 教務處|

有關113年國中教育會考事宜宣導----

  1.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14條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 爰每年5月對國中3年級學生統一舉辦。辦理國中教育會考 之目的,係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高級中等學校各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2. 113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518日、19日辦理,112學年度國 3年級應屆畢業生由所就讀學校於11337日至9日代為 辦理集體報名,務請所有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 倘有特殊情形者,請依上述準則於規定期限內依規定辦理。
  3. 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學生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已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 https://cap.rcpet.edu.tw/)之「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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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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