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為因應本縣11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由學校專任教師(含兼行政職教師及導師;不含教官及代理教師)選舉產生教師代表1人。
二、依規定教師代表投票人數,不得少於專任教師人數二分之一,敬請老師們踴躍參與投票。
三、請各位老師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4日23時59分止,至本校差勤系統之投票功能票選本校教師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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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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