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甄選資格:
(一)取得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或教育部體育署教練證初級以上者。無前段教練證者,須持有全國各單項協會核發之C級以上教練證。
(二)經公立醫院檢查體格合格,無法定傳染病。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第2項及第6項情事之一,且未具有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13條、第13-1條、第13-2條、第13-3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項目、名額:羽球、正取1人及備取1人。
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報考者應事先上網自行下載填列報名表件,至指定地點繳驗。本人不克親自參與報名者,得委託報名(需檢附委託書,如附件1),通訊報名不受理。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22日(星期四)10~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報名地點: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屏東市潭墘里和平路429號)學務處。
報名費:免收報名費。
報名表件:報名表件及證明文件(影本)均請以直式橫書規格,依序裝訂成冊(A4,訂於左側),應檢附之文件,均應於報名時備妥,不受理任何形式之補件。國民身分證、專任運動教練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積分審查之表現證明文件等相關證明文件,除繳交影本外,於報名時請攜帶正本繳驗後發還。
1、報名表(如附件2)。
2、黏貼證件資料表(如附件3):
(1)國民身分證影本(請於影本上簽名或蓋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2)專任運動教練證影本(請於影本上簽名或蓋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3、學歷證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於影本上簽名或蓋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4、積分審查表(如附件4)。
5、報考同意書(如附件5)。
6、報考切結書(如附件6)。
7、具結書(如附件7)。
8、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9、其他依本簡章第五點(六)所需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於影本上簽名或蓋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10、曾擔任我國國家運動代表隊之該專長運動種類退役選手者,請檢附證明。
甄試內容:
(一)甄選項目:積分審查(40%)、口試(60%),合併計算總分。
(二)積分審查占總成績40%,滿分40分:參賽成績最高核計至15分,指導成績最高核計至25分,特別加分項目最高核計至25分【分別為設籍屏東縣連續年數,至多核計至10分;取得國手當選證書者(體委會、體育署、高中體總及全國單項協會核發參加奧運會、亞洲運動會、世界盃、亞洲盃、東亞運動會、各身障奧林匹克運動會為限),加10分;取得甲組球員證者,加5分】。三項成績合計總分至多不超過50分。
錄取方式:
(一)本甄選正取1名、備取1名,惟總分未達60分者,得不予錄取。
(二)報名本甄選教練,具有雙打項目參賽獲獎紀錄或指導證明者,得優先錄取。
(三)應試者同分時,依下列順序優先錄取之:
成績公告:甄選當日14時前公告(甄選延遲得順延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查看,不另行通知。
錄取報到:
(一)報到地點: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人事室)。
(二)報到時間:請正取人員持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正本、健康檢查文件,於115年10月27日(星期一)12時前辦理報到。
(三)錄取之約僱運動教練如有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所稱不適任情事,應予解僱並檢附相關資料報府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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