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煩請參加補考學生留意:
學生服裝:請穿著本校校服或運動服。
必須攜帶學生證或有照片之正式證件(健保卡、身分證),以證明學生本人應考。
請自備文具:2B鉛筆、橡皮擦、原子筆及立可帶(白)。
114/2/4-5.兩日補考請依照考程時間安排至指定地點,由監考老師安排座位,並適時保持肅靜。個人物品(含手機、智慧型穿戴裝置)請放置於考場前或後方並一律關機。若有任何違反考場規定與作弊事宜,將依校規懲處且該科零分計算。
遲到超過該堂20分鐘者,視同放棄該科補考,不得入教室內或至教務處要求重新補考。且未能於補考規定日期到考者,不得於事後要求進行補考。
補考僅限段考科目。且補考期間除了國中部英語科須帶相關冊數課本(第一.三.五冊),其他科目不得攜帶相關教科書/講義/考卷/紙張、手機或任何電子設備進入試場,亦不得找他人代考。
作答時,請務必填寫113學年度第一學期的班級、座號、及姓名。字跡須力求清晰。若個人資料未完整影響分數登錄,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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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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